游梁非法集結罪罪成 梁頌恆:是禍擋不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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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8/05/11 12:54

最後更新: 2018/05/11 12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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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頌恆指不會向法院求情。(陳偉英攝)

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。游蕙禎在庭外指案件中有不少法律爭議尚未處理,直接影響判決。她又指,要視乎刑罰,才決定是否上訴。

梁頌恆指,不會作出求情,認為求情是承認自己有錯,又指原則比判刑更重要。他又以「是福不是禍,是禍擋不過」形容現時的心情。

2016年10月在立法會議員宣誓時,游蕙禎及梁頌恆分別在宣誓前表示「捍衛香港民族」等口號,以及展示「HONG KONG IS NOT CHINA」(香港不是中國)的標語,並在宣誓時更改誓詞內容,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的「CHINA」讀成「支那」,被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拒絕監誓。

之後兩人被拒進入會議廳,但同年年11月2日立法會召開第4次會議時硬闖會議廳,他們聯同多名議員助理涉嫌衝擊會議室,期間與保安員推撞,6名保安員要送院治理。

梁頌恆、游蕙禎、楊禮康、鍾雪瑩及張子龍(24至30歲)同被控以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,以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,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時,5名被告均否認兩項控罪,今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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